2015年6月18日 星期四

遺失統一發票時應如何處理?

       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,營業人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,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、字軌號碼,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核銷;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者,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,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;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者,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,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,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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