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月18日 星期六

集資購彩券中獎分配無涉贈與稅,但須留存證明文件
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農曆春節期間民眾常有集資購買公益彩券的習慣,對於中獎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是否涉及贈與稅,相關規定如下:

贈與稅適用範圍

根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,贈與行為指財產所有人將自身財產無償贈與他人,並經對方接受。若集資購彩券所得獎金按照出資比例分配,

屬合理交易行為,不涉及贈與稅,無需申報。

集資購彩券注意事項

  1. 留存購彩證明文件
    為避免爭議及便於查核,參與集資者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,包括:

    • 出資者姓名與出資金額。
    • 購買日期與地點。
    • 支付款項的證明(如拍照或簽名確認)。
  2. 合理分配獎金
    獎金應按出資比例分配,若未按比例分配或有部分金額超出實際出資範圍,則超出部分可能涉及贈與行為,需留意是否超過當年度的贈與稅免稅額。

贈與稅申報規定

若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財產總額超過免稅額(目前為每人244萬元),應於超額贈與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,否則可能面臨罰款。

國稅局提醒

民眾在分配中獎獎金時,應避免超出出資比例的分配行為,以免衍生稅務爭議。此外,若對稅務規定不熟悉,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-321,或直接洽詢轄區國稅局,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。

永承會計師事務所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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